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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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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通报通放”全面实施

发表时间: 2015-08-14 15:22:47

我市企业可在省内(除宁波外)任一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商品进出口业务

  记者从舟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本月起,“通报通放”机制全面实施,这标志着在舟山辖区报检注册的600余家企业可突破地域和机构管辖限制,在全省(除宁波外)任意一家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商品进出境业务。
    据了解,早在去年6月,该局就开始在辖区内试行“通报通放”,允许企业“就近报检,就近放行,就近取证”,不过仅限于从舟山口岸入境货物(不包括废物原料和进入综保区货物),且试行机构为局本部、检验检疫六横办事处、检验检疫金塘办事处和综保区检验检疫机构筹建办。
    此次“通报通放”机制全面实施,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出入境货物申报/报检、放行和领取证单等检验检疫手续,不再受行政区域和机构管辖的限制,基本实现了浙江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执法互助和监管互认。
    该局检务处负责人向记者举例说:“舟山的企业进口机械配件,由杭州机场办口岸入境,利用‘通报通放’机制,企业可直接在舟山检验检疫机构或者杭州机场办之间选择任一机构进行一次申报。口岸的检疫工作及通关和目的地的检验工作及出证都通过内部分单在这一次申报中完成。同样,舟山地区生产的商品通过杭州的外贸公司出口,生产企业或者外贸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于两地之间选择在最方便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放行和取证。 ”
    据介绍,“通报通放”机制与传统检验检疫工作模式相比,突破了原先“属地报检”的限制,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办事模式,极大地降低了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运营成本。
    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6月至今,舟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累计受理“通报通放”申报375批次,平均每单为企业节约通关成本约200元,节约时间约4小时,惠及舟山本地20余家货代企业。“随着该机制全面实施,检验检疫工作的智能化和协同性将大大提升,企业办理通关手续更加便捷。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舟山地区出入境货物通关效率和外贸便利化水平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记者了解到,“通报通签”的原产地证签证新模式也于本月同步开启。这意味着,今后,不管企业属地在省内(除宁波外)何处,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在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出口企业享受区域性贸易协定优惠政策将更加便利。(汪超群 茹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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