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刘宏明副市长以协会会长周佳章上报的一份信息作出批示
发表时间: 2013-05-06 00:00:00
4月18日,市政府副市长刘宏明对市政协特邀信息员、协会会长周佳章上报市政协、由市政协《政协专报》转报市政府的信息《我市水产加工企业呼吁远洋鱿钓鱼船应提供合法捕捞证明真实材料》作出批示:“请市海洋渔业局、市远洋渔业协会对远洋渔业捕捞单位做好教育和培训工作,使远洋渔业规范有序。”
附:我市水产加工企业呼吁:远洋鱿钓渔船提供合法捕捞证明真实材料
为确保输欧捕捞水产品的合法性,2008年欧盟制订了第1005/2008号条例,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进口欧洲的海洋捕捞产品实行合法性认定,以打击非法捕捞、不报告及不管制行为,简称为IUU法规。
为了应对欧盟IUU法规,确保我国输欧水产品顺利出口,国家农业部渔业局等相关部门依据欧盟要求,通过会议等形式,要求我国水产捕捞企业必须及时提供符合欧盟要求的证明材料,然后上报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统一办理。
但从两三年来的实践看,我市输欧水产企业特别是鱿鱼产品企业,未能向欧盟提交相关真实证明材料,导致输欧鱿鱼受阻。
水产加工企业反映,之所以未能向欧盟提供相关真实材料的原因,主要是从原料供应商手中难以得到远洋捕捞船必须提供的信息,如捕捞渔船的捕捞日期、海域及船位(经纬度)及大副收据等,还有运输船必须提供的转载证明、提单、报关单、捕捞船许可证等。
因此建议:我市相关单位应对远洋捕捞公司、远洋运输公司管理层人员和经办人员进行IUU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提供相关真实材料的重要性,明确必须提供的真实信息材料内容和材料交接手续,避免材料不全或材料失实,以经得起欧盟检查,确保出口顺利。
市政协特约信息员 周佳章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我市水产加工企业呼吁:远洋鱿钓渔船提供合法捕捞证明真实材料
为确保输欧捕捞水产品的合法性,2008年欧盟制订了第1005/2008号条例,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进口欧洲的海洋捕捞产品实行合法性认定,以打击非法捕捞、不报告及不管制行为,简称为IUU法规。
为了应对欧盟IUU法规,确保我国输欧水产品顺利出口,国家农业部渔业局等相关部门依据欧盟要求,通过会议等形式,要求我国水产捕捞企业必须及时提供符合欧盟要求的证明材料,然后上报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统一办理。
但从两三年来的实践看,我市输欧水产企业特别是鱿鱼产品企业,未能向欧盟提交相关真实证明材料,导致输欧鱿鱼受阻。
水产加工企业反映,之所以未能向欧盟提供相关真实材料的原因,主要是从原料供应商手中难以得到远洋捕捞船必须提供的信息,如捕捞渔船的捕捞日期、海域及船位(经纬度)及大副收据等,还有运输船必须提供的转载证明、提单、报关单、捕捞船许可证等。
因此建议:我市相关单位应对远洋捕捞公司、远洋运输公司管理层人员和经办人员进行IUU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提供相关真实材料的重要性,明确必须提供的真实信息材料内容和材料交接手续,避免材料不全或材料失实,以经得起欧盟检查,确保出口顺利。
市政协特约信息员 周佳章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