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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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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需积极应对欧盟添加剂新规

发表时间: 2012-03-14 00:00:00

    近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两部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新法规,新法规提出了食品添加剂名单与食品配料添加剂名单,我国水产品出口企业应及早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输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据悉,两部法规做了如下三方面的相关规定。一是规定了添加剂可被加入食品的特定情形。二是根据不同的食品类别分别列明可用添加剂清单。三是设定了食品添加剂安全重新评估项目。四是设定了申请使用新食品添加剂的指南和介绍。一部法规列出了某些添加剂的名单,此法规将从2013年6月起生效;另一部法规对食品成分中所含酶、调味剂等添加剂和营养成分作出了相关规定,该法规将在欧盟通过官方公报正式公布20天后生效。

    欧盟是我国水产品等食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之一。为确保我国输欧水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我国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早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及时关注欧盟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新变化。(中国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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