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几个问题的思考
发表时间: 2012-09-10 00:00:00
协会党支部书记史宪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社会组织迅猛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符合建党条件的社会组织普遍建立起了党组织,成为党的建设的一个新领域。
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后,其定位是什么?作用是什么?如何发挥其作用?这些问题是党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应当通过理论研究和认真实践迫切需要解决好的问题。
本文就本人对这些问题的学习心得、结合办会十多年并担任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三年的亲身感受和体会,谈谈对这几个问题的粗浅看法。
一、关于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定位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执政基础,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章有明确规定,但这是总的原则。从实践来看,不同领域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承担与其相适应的任务,应当有不同的定位。因此,党章第三十二条对街道、乡、镇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和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的定位都分别作了规定。
我国市场经济培育时间较短,社会组织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建设更是处在启动时期,所以,党章第三十二条至今尚未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定位作出规定。2000年7月2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对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但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定位也未作出明确规定。
社会组织具有类型繁多、规模不一、领域分布广、社会联系多、非营利性等基本特点。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定位,一是必须符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二是要突出重点,准确概括。我认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定位是:发挥政治引领、保障监督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社会组织章程开展工作;不领导本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这样定位,既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同时也实现了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统一。
二、关于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
根据上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其作用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点:
(一)政治引领,发挥把关定向作用。所谓政治引领,就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使社会组织在方向上沿着正确轨道前进,不为错误甚至反动势力干扰利用。
(二)把握情况,发挥掌控局面作用。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观察分析能力,对本单位一旦发生的非正常和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树立标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要教育每一个党员在本职岗位上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事事处处做群众的榜样,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建功立业。
(四)发展党员,发挥壮大队伍作用。党组织要对本单位中现实表现好、有入党愿望的积极分子,加强培养教育,及时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五)积极建议,发挥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开展工作的作用。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尊重社会组织的重大决策,执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决定,努力完成社会组织负责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提出搞好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团结群众,发挥凝聚人心的作用。党组织要关心非党群众的疾苦和困难,主动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戮力同心办好社会组织。投身公益活动,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三、关于如何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组织在于活动。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重在发挥。党组织建立后,如果党组织的功能和党员的作用得不到发挥,不能实现工作覆盖和作用覆盖,就失去了建党的意义,甚至产生负面作用。比如,因为党组织对自己的定位不准,则可能发生党组织包揽一切现象、社会组织和党建工作“两张皮”现象和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现象;如果党组织负责人不熟悉或不会做党的工作,党建工作中必然无起色,则党组织失去凝聚力;如果党组织对党员教育不够,则党员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如果党组织缺乏必要的活动经费,则党组织的活动必然不正常,如此等等。
要使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外乎党组织的自身努力和上级党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
党组织的自身努力方面,我认为党组织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党中央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相关指示。党中央很可能通过“十八大”修改党章把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写进党章中;随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不断推进,党中央也会及时出台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系列指示。作为社会组织党组织一定要及时认真学习,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思想上明确了,行动上就有了方向和目标,党组织的工作就不会偏离上级的要求,就不会产生负面作用。
二、自觉履行党组织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书记要以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为荣,主动挑起搞好党建工作的担子,切实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三、实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制度。社会组织负责人是党员且素质条件较好的,一般应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宜担任或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党员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使党组织与社会组织领导管理层双向进入,和谐互动,在安排业务工作时,一起安排党建工作。
四、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打造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实践平台。
精心设计、努力创新党组织的活动载体,对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至关重要。各地社会组织党组织已经成功地开展了一些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持续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对党的方针路线政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及时组织学习。参与党政机关和主管单位开展的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活动和答卷活动等;开展“为社会组织和行业发展献计献策”主题实践活动。党组织开展此类“金点子”活动,必然对促进社会组织和行业发展有好处,也必然得到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欢迎。这种活动,可以是面对面地沟通交流,也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党组织要求党员围绕社会组织和会员单位的工作重点设立先锋岗,亮身份,亮职业,亮业绩,使党员自觉带头学习业务,带头搞创新,带头立新功,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服务承诺”活动。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是服务。党员搞服务承诺活动,对党员是一种压力,对非党群众是一种教育。对承诺事项要定期自检和总结;开展公益性活动。如走访会员,送温暖,帮困助贫,捐助救灾,“双角色双服务”等公益活动,通过活动,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开展健康向上、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的活动,发挥团结凝聚作用;党组织更要创新开展有利于党建工作的其他活动载体,创新一个好的活动载体,可供众多党组织学习借鉴,共同受益。
党管部门在领导、支持方面,主要是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及时指导;进行阶段性的检查和考核;对党建工作搞得好的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召开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出进一步搞好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相关培训;出台办法切实解决党建工作活动经费等。(史宪孟同志曾任中共舟山市委委员、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