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风险预警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风险预警 > 日常警示日常警示

省商务厅印发《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8-10-16 16:27:00

    该通知将原“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统一称为“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点”(删除“示范”二字)

     在文中将往年的年度考核统称为“年度检查”,并对年度检查内容从往年的“机构建设、外贸预警、案件应对、行业自律、工作创新、完成上级交办工作”六项简化为“机构建设、外贸预警、案件应对、行业自律、工作配合”五项。

     并要求预警点建立日常工作台帐制度。

上一篇:澳大利亚加强进口食品安全体系
下一篇:省商务厅开通中美经贸摩擦应对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