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省商务厅法律服务月活动来舟山
发表时间: 2014-09-03 09:42:54
——如何有效推进法律服务的商榷
7月23日,省商务厅在衢州会议上揭开了“全省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法律服务月”的序幕,于8月11日,舟山迎来了律师服务团,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的彭新幸陪同上海协力律所的张振安律师、浙江英普律所的王广律师、浙江金道律所的于振芳律师前来舟山;舟山市商务局副局长卢昶、舟山市国际贸易咨询服务中心主任王海滨、舟山外经贸企业协会、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两个预警点的负责人、五个船舶企业及四个水产企业近二十人参加了培训会。卢昶首先对省厅对舟山外贸工作和预警点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也对三位律师的法律服务表示衷心谢意,他说,参加培训会的船舶和水产企业都是舟山的骨干企业,希望通过今天的培训,大家都会有所收获。
省厅公平贸易局彭新幸介绍了三位律师所在的律所和所从事的法律领域,并对五年来省厅组织的法律服务月活动作了简要回顾。
本次培训中,协力律所的张振安律师就造船合同的法律、合同文本、注意事项、仲裁协议等相关内容,用时两小时作了宣讲;水产企业中平太荣公司就收购海外资产与金道律所的于振芳律师作了个别咨询,前后两个多小时结束了舟山的法律服务活动。
以上是对舟山法律服务的报导,但还想就法律服务的相关问题提出我的一些看法,供商榷。
省厅的法律服务月活动开展已五个年头了,应该说无论对预警点的建设,对从事预警点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对服务企业帮困解忧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传递了正能量,体现了省厅服务浙江外贸企业,力促浙江外贸发展的具体举措,但五年来一陈不变的服务方式值得商榷。
一、服务对象:
就法律服务而言,应该是两个层次的服务对象:一是全省从事预警点工作的相关人员;二是参与预警点的企业,两者互有相通和联系,但也有很大的不同点。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对预警点工作人员来讲,主要是广泛的一些贸易摩擦、贸易救济措施中的法律知识,以及本产业进口国的一些贸易政策,这可通过每年全省预警点总结交流会议邀请国内外律师来讲课培训,对今年衢州会议上邀请美国、北京律师讲课十分认同,是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有效途径之一。
对企业来讲,律师下来是服务的主要方式,主要解决产业的共性或企业个性的问题,重点是企业而不是对预警点工作人员的“冲电”,当然也不绝对,在律师解释企业法律的过程中,预警点工作人员也会提高相应知识,但这不是重点。
这也牵涉到一个问题,就是目前律师下到一个地市,地市相关的预警点及企业都要参加其中,我想应该有一个面与点的区分,一个地市少则像舟山只有四个预警点,多的地市有十多个预警点,因产业不同,共性问题相对也不同,就舟山来讲,参加会议的仅船舶与水产二个点,就二个预警点而言,也很难通过一个培训会能满足不同产业的诉求和目标。当然如果有共性问题则皆大欢喜。通过一个培训会使大家均有所收获,但更多的是不同产业有其自身的诉求,因而很难通过一个培训会来解决,因此建议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梳理一下,列举出当前浙江某些产业在对外贸易中急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组织相关专业律师予以重点解决,下一年还可重点跟进或梳理新一批产业需解决的问题,这样经过若干年,也许效果比现在的要好。
三、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水平
律师承担全省预警点的法律服务是对社会的贡献,对浙江外贸的贡献,所以要十分珍惜,要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中的专业水平,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组律师少则3人,多则5-6人,往往在一个地市服务时起主导作用的是一、二位律师,由于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多小时,因而有部分律师虽然人到了,但没有轮到发言,这样就无法发挥其特长和水平,本人认为这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因此建议,首先预警点要与企业充分沟通,企业想要得到哪些方面的法律服务,具体的目标必须明确,这样省里在指派律师时,才能有的放矢,才能达到企业预想的要求,才能建立企业与律师之间的有效联系和沟通;因此不必拘泥与目前面上的方式,而可直接与企业对接,实行点对点的服务;对律师除了一般论理讲解、培训外,希望能结合案例来讲,这样更深入易懂,同时也希望能编写一些专业性强的小册子,提高企业法务人员的水平。
我目前能想到的就这些,经过五年的实践,是从大众化、普及化向精细化、个性化尝试转变的时候了,但我不知道是否有违当初省厅开展法律服务月的初衷,仅供领导参考。(周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