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改变检验检疫管理模式 确保舟山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
发表时间: 2012-08-09 00:00:00
读了2012年7月16日《舟山日报》刊登的“舟山口岸首次截获散大蜗牛活体”的报道,令人振奋。文中说,舟山检验检疫局上半年截获有害生物3414批次,同比增加近2倍,有效地守卫了境内环境的安全。
文中说道,曾经导致我市松林几乎灭绝的“松林线虫”和铲除不尽的“一枝黄花”,就是外来有害生物对我市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例证。回顾历史,这类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境内造成严重危害的例子就更多。如从印度传来的棉花大害虫“红铃虫”,使我国棉花生产长期受到危害,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从美国进口的小麦种子传播了我国从来没有的“吸浆虫”,成为我国小麦生产的大害;从日本传来的蚕豆“象鼻虫”、甘薯黑斑病,长期以来难以得到扑灭;特别是进口美国生牛带来的“口蹄疫”,长期传染危害人畜。
从经济发达国家检验检疫机构的职能来看,为国把关,主要是把好进境动植物和各类商品的质量关。这也应当成为我国国检部门的首要职责。
所以,我们认为,应当改变我国现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管理模式,以真正与国际接轨。
一、把检验检疫重点放在对进境动植物和各类商品的质量上。这是历史的教训,也是现实的需要。
二、把对出口商品批批检验为主或抽查检验为主转变为以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为主。要在生产企业中建立诚信制度,把质量安全的责任放到生产企业去,使企业真正发挥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产品质量出问题应该追究有关企业的责任。
三、改变现行的出口产品质量出问题追究检验检疫官员责任的问责制度。好的产品质量是企业生产出来的,而不是靠检验出来的。否则,检验检疫官员必然严把出口关,这就会直接影响出口贸易的速度和数量。就像出了车祸,应当追究肇事驾驶员责任,而不是追究交通警察责任,交警是负责处理车祸事故的,而不是车祸责任承担者。
四、坚持实行“黑名单”制度。这是一项经实践证明有效惩处产品不合格企业的制度,应当不断完善和坚持。
五、帮助行业协会实行行业管理。如舟山检验检疫局帮助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对输欧虾仁实行总量控制、有序出口的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就是最好的例证。它不仅确保了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还有效地避免了国际贸易摩擦。
六、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企业出口注册、对出口企业的奖惩等事项应征求行业协会意见。因为行业协会是行业的代表,对会员企业最了解。这样做,不仅可以调动行业协会积极性,提高行业协会行业管理能力,还可以形成行业自律、规范行为监管合力,对企业、协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都有利。(周佳章、史宪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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