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欧盟IUU渔业检查团来我市评估检查
发表时间: 2011-11-18 00:00:00
10月26日,以欧盟海洋与渔业总司副司长stylianos先生为首的欧盟IUU渔业检查团一行四人,来我市进行为期二天的IUU渔业检查评估。农业部渔业局国际合作处刘小兵处长、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外经处阮飙处长等领导专程陪同,市海洋与渔业局刘舜斌副局长出面接待并专题汇报。
欧盟作为世界最大的水产品进口市场,于2008年制订了第1005/2008号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对进口的海洋捕捞产品实行合法性认定,通过市场手段打击IUU(非法、不报告及不管制)渔业,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其一方面在进口环节检查合作第三国出具合法捕捞文件,另一方面以各种形式考查合作第三国的渔业管理状况和预防、阻止IUU渔业的能力。此次欧盟IUU法规实施后第二次来华检查评估,农业部、省、市各级渔业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应对,在我市检查期间,欧盟代表听取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我市IUU(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渔业管理的情况汇报,并详细咨询了国内捕捞渔船和远洋生产渔船各自的管理机制和模式,渔获物的合法认定以及远洋自捕鱼货监管体系和加工企业原料收购原产地证明等方面情况,参观了我市渔船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查看渔船海上动态监控,还赴浙江兴业集团听取了加工企业对欧盟实施IUU法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地核查企业加工原料《合法捕捞证明》办理,查阅原料收购的历史存档记录,最后来到海关指定的水产品装卸监管码头—普陀墩头海兴装卸工区查看远洋自捕渔获装卸,就远洋自捕鱼回运监管流程等事宜进行深入了解。
由于各方准备充分,应答翔实,整个评估检查工作总体圆满顺利,受到欧盟官员和农业部渔业局相关领导的一致肯定,但检查过程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市的水产输欧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欧盟要求各加工企业做好自捕和进口水产品原料进厂登记和验收,形成从渔船海上生产、水产品原料收购到产品加工出口完整的可追溯体系,一些鱿鱼加工企业要从远洋渔船—远洋运输—远洋码头装卸载—入库—收购—加工—出口的各个接点的原始记录清单,而我市大多数输欧加工企业目前还普遍缺乏相关齐全的资料备案,这无疑对应对欧盟以后类似检查是一种考验。(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指导员程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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