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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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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暂停进口部分俄罗斯海洋捕捞产品及其加工品

发表时间: 2010-02-05 00:00:00

    由于俄罗斯政府截至2010年1月14日仍未向欧盟表示同意执行欧洲理事会制定的《关于建立共同体系统以预防、阻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的条例》(下称《条例》)并完成主管机构备案工作,欧盟海洋与渔业总司已于1月15日正式通知各水产品对欧出口国,即日起不允许俄罗斯渔船的渔获物附带输欧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来自俄罗斯原料的相关水产加工品也禁止向欧盟出口。这一禁令将一直持续至俄罗斯被欧盟批准成为可出具相关证明的船旗国为止。(来源:农业部渔业局)
    中国水产流加协会分析:
    为此,农业部渔业局提醒我国水产品加工企业注意,如已进口俄罗斯2010年1月1日前捕捞的受《条例》管制的原料并希望将其加工品出口欧盟,则应根据进口商要求,通过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下称流加协会)办理《海洋捕捞产品原料声明》,以证明其为2010年以前捕捞的产品。办理此声明的企业必须妥善保存能证明或推断其捕捞日期的贸易单据,如原料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和原料进口提单复印件等,以备欧盟核查。具体办理手续可在流加协会网站(www.cappma.org)查询。
    如我国企业已进口俄罗斯2010年1月1日及以后捕捞的受《条例》管制的原料,则产品目前只能销往欧盟以外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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