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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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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拟对进口未煮熟虾和对虾实施暂定进口条件

发表时间: 2020-04-17 18:02:00

2020年2月28日,澳大科亚农业水利环境部发布《动物生物安全建议书2020-A02》,拟对进口未煮熟虾和对虾产品实施暂定进口条件。 
  该部门拟对进口到澳太利亚供人类食用虾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审查,以管理与虾肝肠胞虫(EHP)相关的生物安全风险。同时提议对所有囯家进口的未煮熟虾实施强制性处理步,即所有未煮熟虾在加工过程中需进行清理(去除消化道和虾壳)。征求意见期至2020年4月28日。 
  在审查进行期间允许正在进行的进口贸易,并将EHP的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在符合澳大利亚的适当保护水平(ALOP);拟从2020年7月1日起,要求抵达澳大利亚的未煮熟虾必须经过出口国主管部门认证,以证明其已清除消化道和虾壳。一旦实施了拟议的暂定进口条件,则只有经核实符合进口要求的虾产品才予以放行。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agriculture.gov.au/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ba2020-a02_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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