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风险预警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风险预警 > 官方警示官方警示

巴西发布关于鲜/冻龙虾的官方认定和最低质量要求等两份法规

发表时间: 2019-09-18 15:27:00

2019年9月2日,巴西发布G/TBT/N/BRA/859/Add.1及G/TBT/N/BRA/860/Add.1通报,分别就新鲜、冷冻龙虾的官方认定和最低质量要求,新鲜、冷却、冷冻、解冻、煮熟和部分熟虾的特性和最低质量要求作出规定,两份法规均发布于2019年8月28日的巴西官方公报第166号,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已注册产品的企业,最长可享有180天的过渡期,用以更新其产品的注册并满足上述法规中的要求。过渡期内生产的产品可在其保质期结束之前上市销售。
 
  更多详情参见:http://tbtims.wto.org/en/ModificationNotifications/View/151833?FromAllNotifications=True、http://tbtims.wto.org/en/ModificationNotifications/View/151821?FromAllNotifications=True

上一篇: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叒更新啦!
下一篇:韩国推迟中国产蛤蜊酱的进口申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