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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

发表时间: 2019-06-18 14:11:00

    5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257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扩大电子证明认可范围:不仅是进口畜产品,所有进口食品在进口申报时需提交的文件是通过出口国政府机构的通信网传送的电子文件韩国也认可。
 
    2.当海外工厂妨碍、逃避(包括无正当理由对现场审核不予回应的情况)现场审核,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可停止该海外工厂的食品进口,以往韩国只对拒绝现场审核的行为有停止进口的规定。
 
    3.实行计划进口快速通关制度:优秀进口企业持续性进口,对无不合格履历的进口食品中发放次年度进口计划确认书时,可免除全部或部分检查。
 
    4.修改进口食品样品运输方法。根据《食品卫生法》进行食品运输业营业申报的专门物流企业可运输进口食品等样品。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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