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韩国发布《进口水产品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单
发表时间: 2019-04-02 14:13:00
3月2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22号告示,修改《进口水产品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新设定确认防止出口企业重复注册相关规定。
2.水产品净含量检查主体由进口管理部门改为进口管理部门或分析中心等。
3.新设流通管理对象食品检查结果通报等公文格式。
4.为了与《食品法典》的修改事项保持一致,修改相关事项。
1.新设定确认防止出口企业重复注册相关规定。
2.水产品净含量检查主体由进口管理部门改为进口管理部门或分析中心等。
3.新设流通管理对象食品检查结果通报等公文格式。
4.为了与《食品法典》的修改事项保持一致,修改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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